编辑:admin时间:2024-09-15 15:14点击数:
福建省三明市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城镇化发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若干措施》,出台土地政策等措施,鼓励以农村住宅置换城镇建房,市域内农业转移人员从农村落户城镇后,允许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在土地政策方面,《若干措施》确定了自愿退出宅基地补助政策,市域内农业转移人员在本市范围内进城落户,自愿退出宅基地并不再要求安排集体土地新建住宅的,签订旧宅基地退出合同,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收益,除留20%以内用于复垦及相关费用外,其余全额补助给退宅农户。
鼓励以农村住宅置换城镇建房,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各地可根据规划,在城镇规划区内安排国有建设用地新建住房置换其原有农村住房。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应实行迁高安置,以套房进行置换;乡镇所在地允许实行一户一宅的政策进行置换安置。鼓励建设住宅带门店式的安置房,配建的门店等商业配套服务设施可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办理商服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鼓励为农户担保贷款进城购房,积极探索以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抵押(担保)贷款帮助农民进城(集镇)购房模式。《若干措施》还确定了加快城镇化发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户籍政策、住房政策、教育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开发区和产业园区政策、中心城市政策等措施。
三明市强调,各县(市、区)要把城镇化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指标,把城镇化和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责任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设立城镇化和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单项奖。
南京大屠杀公祭谈公祭日亚欧行无人机闯空中禁区呼格案再审结果不动产登记西部冰川萎缩股市年末躁动小年火车票今日开售廊坊幼儿园危房倒塌案3大疑问东三省人口流出公祭日讲话谈吃空饷问题经济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