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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领导的涵义,行政领导者的职位、职权和职责,行政领导和管理理论,行政领导体制,行政领导的方式,行政领导者的素质、技能、艺术,行政领导集体的结构。
四。公共政策:公共政策的涵义和功能,公共政策的类型,公共政策的主体和客体,公共政策的制定,公共政策的执行,公共政策的评估,公共政策的终结。
五。行政执行与依法行政:行政执行的涵义,行政执行的原则,依法行政的涵义,依法行政的内容,行政沟通的涵义,行政沟通的类型和模式,行政协调的涵义,行政协调的类型,行政协调的方式,行政控制的涵义,行政控制的方式,行政监督的涵义,行政监督体系。
六。行政方法与技术:行政方法的涵义,行政方法的类型,行政技术的涵义,行政技术的类型。
七。人事行政:人事行政的涵义,人事行政的基本原则,人事行政的过程,西方公务员(微博)制度的特点,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八。公共财政:公共财政的涵义,公共预算的涵义,公共预算管理的基本模式,税收管理的涵义和特点,非税收管理的形式,公共支出的类型,我国公共财政的体制。
九。行政改革与发展:行政机构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公务员制度改革,地方政府改革与创新,行政发展模式,行政发展的新趋势,社会管理的涵义、社会管理的内容。
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涵义,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
三。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的涵义,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四。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命令,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征收、征用及补偿,行政指导,行政事实行为。
六。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涵义和原则,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管辖,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决定和执行。
八。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涵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基本程序,行政诉讼的证据,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二。秘书工作机构的职能与工作要求:秘书工作机构的性质,秘书工作机构的设置,秘书工作机构的职能和工作要求,秘书部门及其人员的管理。
三。秘书机构的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办公室管理,公文管理,会议管理,信访工作,督查工作,保密工作。
四。信息工作与调查研究:收集信息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信息处理的程序和方法,调查研究的内容、类型和方法,调查研究的程序和步骤。
五。公文写作概述:公文的主题、构成要素、类型、格式,公文写作的格式和规则,公文主题的特点,公文结构的特点和形式。
六。公文的写作: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八。公文的处理:公文的办理,公文的行文规则,公文的整理和归档,电子文件的管理。
三。法律的实施:法律遵守,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关系,法律解释,法律责任。
一。基础概念: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原则,宪法监督保障制度,宪法的历史发展。
二。的基本制度:国体,政体,选举制度,结构形式,的经济制度。
四。机构:机构的活动原则,机关,地方机关,人民,人民。
五。宪法性法律:《立法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法》、《人民法》、《人民法》、《地方各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法》、《居民委员会法》、《村民委员会法》。
一。基础概念: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的范围(行政机关、授权、委托、公务员)。
三。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四。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征收、征用及补偿,行政指导,行政事实行为。
六。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管辖,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决定和执行。
八。保密制度与政府信息公开:保守秘密法的主要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五。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六。刑罚: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种类,量刑,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和假释,时效。
三。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五。物权:物权和物权法的一般原理,物权的保护,所有权,相邻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三。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
二。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及其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人及其权利,著作权的利用和限制,邻接权,著作权的保护。
三。专利法:专利法和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人及其权利,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和程序,专利权的保护。
四。商标法:商标和商标法,商标权利,商标注册,商标权的使用,商标权的保护。
一。公司法:基础概念,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与清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一)反垄断法:基础概念,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过度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础概念,消费者的权利与权益保护,经营者的义务,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二)产品质量法:基础概念,产品质量监督制度,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和罚则。
(三)食品安全法:基础概念,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
(一)财政法:基础概念,《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规定。
(二)税法:基础概念,我国主要税种,税收管理体制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