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3-11-28 13:42点击数: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下发《关于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推广使用电子签章的通知》。
(一)交易当事人为自然人的,通过“昆明房产信息网(”“昆明房管”微信公众号“i昆明”App登录“昆明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用户注册、提交资料、录入合同、在线认证身份后进行电子签名,办理网签备案。
(二)交易当事人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可由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先申请电子印章,使用电子印章按流程办理网签备案。
(一)通过“昆明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业务,应在72小时内完成买卖合同内容填写、签字(章)并提交备案。逾期未完成买卖合同内容填写、签字(章)并提交备案的,需重新发起合同填写。
(二)房屋交易主体通过原“昆明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进行网上签约未完成备案操作的,如需继续交易,请在“昆明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后进行网签备案操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收费标准及要求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和持续提升登记财产营商环境,加强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主动公示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让广大企业和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监督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现将涉及不动产登记费的相关事项
在昆明取得购房合同后需要查询备案信息并下载查询结果图片,可以前往昆明房管局进行查询。
在昆明取得购房合同后需要查询备案信息并下载查询结果图片,可以前往昆明房管局进行查询。
在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统一部署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水、气部门共同建立了系统平台协同过户联运机制,于2022年6月20日在主城区范围内正式启动不动产登记与水、气协办过户工作。
在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统一部署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水、气部门共同建立了系统平台协同过户联运机制,于2022年6月20日在主城区范围内正式启动不动产登记与水、气协办过户工作。
在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统一部署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水、气部门共同建立了系统平台协同过户联运机制,于2022年6月20日在主城区范围内正式启动不动产登记与水、气协办过户工作。
为进一步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方式和推动数据共享,提升不动产登记效能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在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统一部署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水、气部门共同建立了系统平台协同过户联
为进一步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方式和推动数据共享,提升不动产登记效能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在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统一部署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水、气部门共同建立了系统平台协同过户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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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下发《关于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推广使用电子签章的通知》。
(一)交易当事人为自然人的,通过“昆明房产信息网(”“昆明房管”微信公众号“i昆明”App登录“昆明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用户注册、提交资料、录入合同、在线认证身份后进行电子签名,办理网签备案。
(二)交易当事人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可由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先申请电子印章,使用电子印章按流程办理网签备案。
(一)通过“昆明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业务,应在72小时内完成买卖合同内容填写、签字(章)并提交备案。逾期未完成买卖合同内容填写、签字(章)并提交备案的,需重新发起合同填写。
(二)房屋交易主体通过原“昆明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进行网上签约未完成备案操作的,如需继续交易,请在“昆明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后进行网签备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