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05-14 17:56点击数:
2020年,三明永安的一对夫妻向银行借款四十余万元购房,但到期后,他们并未如约还款,催讨无果后,银行方面向法院进行了起诉,并在判决生效后,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方面并未履行还款义务。
日前,永安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一处房产进行强制执行。在当地公证处和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执行人员请来了开锁人员协助,进入屋内后对案涉房产进行拍照清点。
执行人员依法对案涉房产采取了查封,后续将拍卖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被执行人所欠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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