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06-03 17:42点击数:
根据《2023年沙县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沙招委〔2023〕3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为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七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告如下: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三明中学位于三明生态新城,是三明市人民政府与华东师范大学合作共建的一所公办完全中学,将于2023年9月开学。
华东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重点大学,是“985、211、双一流高校”。学校将充分发挥华东师范大学前瞻的教育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优势,致力于打造在全市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引领型学校,努力在强化立德树人、创新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式、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提高教师素质、改进评价方式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成为一所具有高社会满意度和知名度、素质教育树品牌、学科教育出成果、区域性有特色、省内领先的示范性、实验性学校,助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塑造教育领域对口合作典范。
(二)免试入学原则。小学毕业生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三)公开公正原则。切实保障小学毕业生入学机会均等,不断健全、完善招生公开制度,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1.生态新城:北至沙溪河,南至三沙快速通道,东至凤岗大桥连接线,西至湿地公园。
金古小学、翠绿小学、虬江第二中心小学、凤岗中心小学、城一小学、三官堂小学招生范围(片内生)。
1.有房有户。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产,共有房产的产权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下同),户籍所在地与房产地一致。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2.有户无房。(1)小学毕业生出生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城区,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不需提供无房证明,由区教育局统一核查确认)。提供户口簿及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备查。(2)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沙县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不需提供无房证明,由区教育局统一核查确认),但小学毕业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有房产。提供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能体现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小学毕业生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3.有房无户。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居住地。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4.新购商品房。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新购商品房,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区房地产服务所有备案,已交购房首付款。提供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税务发票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5.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由区住房委员会统一安排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的。提供户口簿、本区公租房、廉租房的申请审批表及授权书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1.经商办企业。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办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户口簿、居住证(区外提供,居住未满六个月的可待六个月满后提供,下同)、租房合同(含房东房房产证复印件)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2.企业务工。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企业务工。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务工合同、租房合同(含房东房产证复印件)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3.自由职业。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固定职业的。除提供户口簿、居住证、租房合同(含房东房产证复印件)原件进行认定外,还需提供从事自由职业的证明,确实无法提供的,由学校调查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210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台商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可根据其居住片区,结合家长要求安排就读学校。
1.军人子女。父母双方均在边远部队,子女随军有困难的;驻沙部队军人子女。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证件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提供户口簿、公安英烈或伤残等证明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复印件一份备查。
3.台商子女。指在沙县区投资的台湾同胞子女及在沙县区台资企业的台籍工作人员子女。提供父母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4.引进人才子女。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属省、市、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户口簿、引进人才合同书或协议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1.根据上述“五、招生资格类别认定”规定内容,按照相关类别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有材料自行提前准备。
2.家长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只能根据类别划分及招生片区到一所学校报名登记,如提供虚假证明,或到两所及以上学校报名登记,一经查实,取消该片区入学资格及片区电脑派位资格,由区教育局中教股统筹安排到有招生余额的城区初中就读。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2)方式:通过微信扫“智慧校园服务平台二维码”(见操作说明),关注“智慧校园平台”公众号,进入“招生与报名”,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说明),获取新生条形码,到报名学校现场审核材料报名时,出示注册学生条形码,就可以现场打印报名登记表。
(二)第二批次:水南村、金泉村、墩头村村民子女,生态新城园区企业(含机场)高管、技术骨干子女。
(三)第三批次:生态新城“四至”范围“有户无房”、“租住公租房廉租房”对象。
(四)第四批次:金古小学、翠绿小学、虬江第二中心小学、凤岗中心小学、城一小学、三官堂小学毕业的片内生自愿报名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三明中学对象。三明教育学院附属小学毕业的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学校将按照以上批次录取,若某批次生源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沙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一)报名填表。6月12日—16日,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在所属小学报名,填写《2023年沙县区初中招生登记表》,并提供证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二)资格审核。7月11日—13日,小学毕业生到校进行资格审核,需提供资格审核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上述“六、招生办法”。
(三)入户核查。7月20日—24日,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人员对有疑义的情况到有关部门核对材料、入户调查、上报相关表册;区教育局、学校组织人员到区房地产服务所核查片内生、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监护人的房产信息,到公安分局核查户籍信息。
(四)张榜公示。7月26日—28日,张榜公示片内生招生初选名单,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公布招生名单。8月4日—8月10日,公布2023年秋季小升初新生招生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将2023年秋季小升初新生招生花名表报区教育局中教股备案。
秉持华东师范大学先进的教育理念,传承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学校管理精髓,结合三明苏区老区丰富的历史红色文化资源构建学校特质校园文化。同时,以打造百年名校、三明市引领示范学校、绿色生态学校为目标,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办学。
学校占地约150亩,总建筑面积约8.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6亿元,按照完中的标准来设计,办学规模拟定初中36个班、高中24个班、2700个学位,校园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艺体馆、报告厅等。另外,学校设有餐厅,在家长提出申请的前提下,可解决学生寄午问题。
我校教师配备由以下几部分构成:一是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省级重点师范院校招聘优秀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二是选聘中小学骨干教师,办学首年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人数不低于学校教师总数的25%,全力招聘特级教师、省市级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名校长等优秀人才;三是从三明市列东中学等市直、县(区)属优质校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到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三明中学交流。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三明中学的校长,由华东师范大学向全国进行选拔推荐选派,主持学校的全面工作。
(一)生态新城园区企业(含机场)高管、技术骨干子女认定工作由生态工贸区管委会负责并出具相关证明。
(二)招生过程中若有疑义或其他未尽事宜,由沙县区招生委员会解释说明、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