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06-04 02:10点击数:
被征收房屋权利人李勤龙在东明县万福河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内,该项目位于沿河路以北、吴庄路以南、工业路以西、向阳路以东。经山东三鑫房地产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出具《房屋征收估价报告》(编号:三鑫东明征评2016第1-200外围丈量号)。
因无法直接、留置或邮寄向你送达,现公告送达《房屋征收估价报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持身份证到东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东明县南华路16号建设大厦四楼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联系人:金先生,联系电话)领取《房屋征收估价报告》,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当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山东三鑫房地产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自复核后 10 日内向菏泽市房地产估价专家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逾期将报请县政府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