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06-24 09:03点击数:
6月21日,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的通知》,明确将于2024年6月28日至30日开展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全文如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将于2024年6月28日至30日开展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为确保结息工作顺利完成,结息期间暂停住房公积金柜台和线上(网上业务大厅、“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河北省省直公积金”APP、“冀时办”APP等平台)各类业务受理,7月1日各渠道恢复办理业务。
为保证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及应得收益,在此提醒各缴存单位务必于6月27日前及时办理当月及以前月度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核定和缴款业务。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和职工所在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一笔长期住房储金,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是职工的法定收益,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允许侵吞或者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