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07-01 11:11点击数:
(1)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成员构成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满28周岁的未婚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
(3)单身申请人应年满28周岁,但年满18周岁且属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残联认定的二级(含)以上重度残疾的单身人员可单独作为一个家庭申请。
(4)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市区城镇(含乡镇)居民常住户口,且至申请之日已满3周年。
(8)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优惠购房或其他待遇。
(9)已享受政策性优惠购房但离婚析产时未分得政策性住房,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视同未享受政策性住房政策:①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的;②离异满5年且单身的。
(10)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三明市区没有房产交易行为的,没有机动车辆(不含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店面的。
2.具体申请时间、申请条件及应提供的材料可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址:)的“通知公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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