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07-03 10:53点击数: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
今年我市立法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为提高立法质效,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完善法规立项、调研、论证、座谈、审议、评估和征求意见等机制,坚持“一法一专班”,推行“一法一计划”,保证立法计划顺利实施。
与此同时,立法形式也在不断改进,更加注重“小切口”立法,讲求“小、快、灵”。据悉,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针对闽江流域保护首次开展跨市域协同立法,通过树立全流域生态保护一盘棋的观念,与三明、南平、宁德等闽江流域相关地市人大共同推动闽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构建闽江流域共抓大保护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