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08-04 16:58点击数:
关于申请执行人三明市汇元典当有限公司典当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委托福建光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三明分公司对被执行人曹春花名下位于三明市梅列区双园新村室住宅的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福建光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三明分公司经评估,作出光明评报字(日内来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即视为送达。若被执行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以该估价报告为依据对被执行人曹春花名下位于三明市梅列区双园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