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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规建筑材料 温州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20万元天眼查个人房产信息

编辑:admin时间:2023-10-27 18:02点击数: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披露,温州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在其开发的商品房项目中,向施工单位明示或暗示使用不合规的建筑材料,被罚2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决定书显示,龙湾区住建局执法人员经执法巡查发现,温州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A-18a地块存在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4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积极整改未造成质量事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6条,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20万元,对责任人员徐某某处罚款1万元。

  通过查询了解,上述处罚中涉及到的“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A-18a地块”项目为龙苑三期(三批次现),位于龙湾区空港新区,于2022年11月1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10月19日发布的欠税公告显示,温州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欠税被通报。欠税清册显示,温州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许华芳,欠税税种为土地增值税,欠税余额为870372.84元,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为870372.84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温州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上海宝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持股,为宝龙地产旗下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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