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3-11-20 21:23点击数: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有网民留言咨询:我07年买了一套房子,因为现在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听说最好是到你们房管局办理一下备案,以免开发商将我们的房子再卖给别人,想咨询一下,办理房产的备案手续,需要什么资料,到哪里办理,如何收费,需不需要开发商到场。
市房管局回复: 个人购买的商品房办理备案应提交商品房销(预)售合同、购房人身份证明、已付房款收款收据;单位购买的需提交商品房销(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委托书、已付房款收款收据、受托人身份证明及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料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