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05-16 17:48点击数:
(一)协助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有关房地产交易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以及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配合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及监测分析和参与起草全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调控政策措施;承办房地产市场管理(商品房销售管理、存量房交易管理、房地产抵押管理、房屋租赁管理、交易资金监管等)具体事务性和承担相关服务性工作,负责房地产交易基础信息收集统计工作。
(二)承办房屋交易的房源核验、购房资格审核,落实政策性住房产权与上市交易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三)承办商品房预(现)售测绘成果及楼盘表管理、商品房预(现)销售合同网签备案、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房地产抵押合同网签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等,房地产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及信息收集和发布等工作。
(八)承办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具体事务性工作。
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信息管理科、综合服务科、备案管理科、资金监管科。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445.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0.1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40.12万元,增长--(基数为0,不可比)。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3.3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33.32万元,增长--(基数为0,不可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财政决算新增单位,2021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无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无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6.81万元,为本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6.81万元,增长--(基数为0,不可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财政决算新增单位,2021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未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5.34万元,是以往年度通过非财政拨款下拨的项目资金,为非财政拨款结转。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34万元,增长--(基数为0,不可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财政决算新增单位,2021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445.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42.25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42.25万元,增长--(基数为0,不可比)。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2.科学技术支出11.8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项目等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426.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等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4.结余分配0万元,无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3.21万元,为以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转,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以上各类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金额均为该项支出的2022年度决算数,增长率均为--(基数为0,不可比),主要原因均为本单位为2022年财政决算新增单位,2021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
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3.3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33.32万元,增长--(基数为0,不可比)。其中:基本支出408.32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7.78万元,支出决算为43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基数为0,不可比), 主要是由于调整工会经费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会经费等行政运行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基数为0,不可比),主要是由于追加信息化项目预算资金。主要用于信息化项目等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367.78万元,支出决算为42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2%,主要是由于追加工资晋升等人员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等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8.3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8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6%,主要由于追加工资晋升等人员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2%,主要由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0%,主要由于追加退休干部经费。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比上年增加1.29万元,增长--(基数为0,不可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财政决算新增单位,2021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预算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基数为0,不可比),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安排,基数为0,不可比),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开支;比上年增加1.29万元,增长--(基数为0,不可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财政决算新增单位,2021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22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29万元,平均每辆0.4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与上年持平。
本单位2022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4.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21万元,降低36.6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17万元,增长--(基数为0,不可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财政决算新增单位,2021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2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8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8.2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均为保障业务活动的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因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的自评。
本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决算项目中自评评定为一等项目5个,二等项目1个。
一是致力提高房地产交易管理效能,保障交易规范安全,补齐房屋交易管理业务空白,全年按时按质完成房地产交易业务共计约29.6万宗;致力创新发展,确保交易资金监管安全便捷;致力热点回应,提供多维度信息公开服务;致力数据应用,提升公共服务管理数字化水平;致力行业规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房屋与产权管理,保障交易安全,维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绩效考评结果获得局系统一等次第一名。
二是持续推进房地产交易管理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用有“温度”的服务赢得群众办事的满意,凝心聚力打造“惠民利企”服务品牌,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全力打造政务服务标杆大厅。
三是通过对房地产交易中心网络及系统平台进行定期安全运维与检测,保障了中心各个系统(平台)安全、稳定、持续运行,保护了交易数据安全,建立了规范、有序、安全的房地产交易环境,为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购房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交易服务,保护企业及个人信息安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通过对业务系统提供良好的运维服务,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提高我市房地产交易与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政务服务水平,落实调控政策、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五是我市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实时、完整共享各类交易数据3万余条至各相关政务部门,未发生延迟、缺漏问题,达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的,切实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业务办理服务。在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同时防范“一房二卖”,利用“阴阳合同”偷逃税款等交易登记风险,有效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六是北海市房地产交易服务便民应用开发项目应用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房地产交易业务办理进度、网签合同、合同备案等房地产交易业务查询模块开发,可为群众提供实时准确的房地产交易业务进度、网签合同内容及备案信息查询服务,满足群众对住建领域高频服务事项的查询需求,有效提高我市便民应用服务汇聚度,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3个项目因预算资金未能到位,预算执行率为0;二是1个项目因政策调整,项目工作进度调整至2023年度。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时反馈资金使用科室,开展绩效评价整改。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提前做好支付规划;继续做好财政资金的支出进度绩效管理工作,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三是通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切实落实“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