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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12月19日起启用二手房“带押过户”办理模式?石家庄房产交易中心

编辑:admin时间:2024-06-08 13:43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群众办好二手房交易过户这“一件事”,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保障交易安全,我们设计了二手房“带押过户”的办理流程,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19日起启用二手房“带押过户”办理模式(具体流程见附件),当事各方协商一致后可自愿选择按照该流程办理相关事宜。

  适用情形:购房人全款购买存在抵押登记的不动产,购房人、卖房人、原贷款银行三方协商一致,在卖房人不提前偿还贷款(不解除抵押登记)的情况下,选择“带押过户”登记新模式,安全、快速完成过户、归还原有贷款、解除原抵押。

  1.如果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交易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全款交易各方也可选择由公证处提存房屋转让价款,所需提存费用自行承担。

  适用情形:购房人贷款购买存在抵押登记的不动产,购房人、卖房人、原贷款银行、新贷款银行四方协商一致,在卖房人不提前偿还贷款(不解除抵押登记)的情况下,选择“带押过户”登记新模式,安全、快速完成过户、抵押、发放新贷款、归还原有贷款、解除原抵押。

  6.原贷款银行发起资金监管,上传买卖合同、书面同意证明;新贷款银行上传新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8.购房人、卖房人及新贷款银行共同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转移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备注:抵押双方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转为本登记时抵押预告登记自动转为正式抵押登记)

  12.卖房人、购房人共同到登记大厅申请预告登记转为本登记。(抵押预告登记自动转为抵押登记)

  13.不动产登记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同步完成房产交易、缴纳税费、“双预告”登记转为本登记。

  1.如果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交易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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