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10-07 21:22点击数:
11月20日,记者从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自2023年9月起,该中心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目前,已经办理了近2000笔相关业务。
据悉,“亮码可办”是将《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整合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
职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获取电子码,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核验电子码后获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尤其是缴存职工办理异地贷款时,只需出示电子码,无需提交缴存地中心出具的纸质证明。
二是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点击“提交”申请电子码(需通过人脸识别),点击条形码获取电子码数字,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工作人员出示电子码数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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