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10-17 18:40点击数:
市、县两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公租房系统权力阳光运行平台预警提示事项进行处置回应。设区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本级及所辖县市租后管理业务的跟踪指导,并对预警事项进行督促整改。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谷歌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