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11-09 13:33点击数:
根据公积金政策规定,公积金的提取受到一定的条件限制。比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等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此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离开本市、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因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情况下,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1. 向单位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单位进行审核并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的审批表;
3. 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并在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5. 持审批表及转账凭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管理中心将公积金转账至申请人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给予职工。
公积金提取是一项涉及较多条件和流程的事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申请和办理。在提取过程中,应注意提取金额及次数的限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申请符合规定,并按照流程进行办理。只有在符合条件且经过审核通过后,才能成功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