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3-11-15 17:30点击数:
国家取消经济适用房主要出于财政考虑、反腐倡廉和土地供应量下降等原因。为了解决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国家决定通过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的方式提供新的住房保障机制。
住房保障是一个涵盖广泛领域的问题。“宅基地”和“福利分房”是一种特殊的住房保障体系。在生产力低下的情况下,他们保证了“所有人都有住房”。以市场为基础,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要靠自己的收入去买房,也不是每个人都要通过市场化竞争和自主决策来获得住房。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要实现人人有房,就必须采取特别的政策,以帮助那些只靠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的人。
住房保障法是在2008年11月被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的保障司负责起草工作,并在2008年底委托了清华大学法学院与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分别了起草该法的理论版与实践版建议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