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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业务无需单身证明 只要本人面签单身声明

编辑:时间:2015-10-19 00:00点击数:

对于海南省广大单身职工来说,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等相关业务时不再是一件麻烦的事,小编12日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了解到,现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已无需再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只需本人面签一份单身声明即可。


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记者看到,前来办理相关公积金业务的人员围住了咨询台,工作人员不时将一张《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函》递给有需要的职工。据悉,日前民政部下发通知,要求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也及时调整政策,取消了开具单身证明的程序。


据了解,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防范骗取骗贷行为的发生,海南省单身未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时,不用再开具单身证明,只需本人面签一份单身声明即可,非常简单方便。


近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要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8日全面推行。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了解到海南异地贷款已于今年的5月26日起实施。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于5月26日印发的《关于开展外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通知》一文规定:“在外省工作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海南户籍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连续6个月以上)、未使用或已结清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向海南省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贷款审批条件同本省缴存职工。”从今年5月26日起,允许海南户籍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积金贷款利率要远低于商业贷款。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有助于减轻异地职工买房的负担,增加购房积极性,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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