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02-24 12:20点击数:
1月28日讯(本网记者 蔡晓卿)1月26日,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最新通知,三明市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恢复为双职工45万元、单职工30万元,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结清满一年后,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暂停执行我市按流动性调节系数计算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的相关规定,即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恢复为双职工45万元、单职工30万元。
二、缩短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间隔期,职工家庭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结清满一年后,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上述政策调整暂行一年(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以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受理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