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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住建局官网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admin时间:2024-06-01 19:53点击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7月25日至8月31日,市委巡察三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11月18日,市委巡察三组向我局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15项共53个问题,提出了3条整改意见。针对反馈的53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30条,已完成125条,未完成5条。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巡察意见反馈会议召开后,11月25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进行再强调,要求全局上下要把巡察整改放在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将整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做到主动认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同时对具体整改工作进行详细部署,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二)加强领导,坚持“一把手”带头抓整改。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先后主持召开了2次党组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整改进行深入学习、研究讨论、安排部署和分析调度,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三)明确分工,强化整改责任落实。通过局党组会的充分研究以及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制定下发了《永安市住建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巡察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对3个方面53个具体问题,逐条明确了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进一步增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意识,2022年12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学习《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要求办公室收集议题时要加强与人防办、产权交易中心分管领导会前沟通,凡“三重一大”事项,均需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自巡察反馈以来,累计召开党组会议6次,均按要求落实执行。②按照《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闽建房函〔2005〕88号)第十四条和明建房(2020)37号文件规定以及机构改革分工,房地产业科、产权交易中心按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简化办事程序,确保业务办理提质提效。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实施细则》(闽建〔2020〕6号)、“三定方案”等规定,已进一步明确职责边界,做好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同时,加强和消防救援机构的沟通和联系,明晰各自职责,确保职责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根据永委办﹝2017﹞43号文精神,市委市政府成立房地产风险楼盘化解工作组,对13个楼盘按照“一盘一策”思路落实风险化解,目前全市已基本完成风险化解工作的楼盘12个,正在推进化解工作楼盘1个。2021年以来受宏观政策影响,恒大出现全国性系统风险,我局主动深入企业了解具体情况,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工作汇报和建议,我市迅速组建恒大风险楼盘化解工作专班开展化解维稳工作,通过向上争取、剩余资产处置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化解风险,目前我市恒大翡翠华庭项目1201户基本具备交房条件。②2021年因清秋园项目开发企业与汽车工业园存在法律纠纷,官司期间监管账户被法院保全、冻结使用,导致无法办理业务。经我局积极协调,目前该楼盘已售112套住房已全部完成不动产登记。③为防止出现新的风险楼盘,我局加强对开发企业建设资金评估,严格落实预售资金拼盘政策,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要求监管银行采用人工每周更新流水方式动态监控监管账户内资金缴存和拨付情况,房地产业科定期核实开发企业账户余额、收支及监管系统流水更新情况。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对人防工作的监督,指定专人负责人防事务,明确工作职责并定期向局党组汇报工作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①我局已全面梳理巡视巡察未完成整改问题4个,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并于2023年2月7日召开党组会,听取责任科室关于整改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②针对“房地产风险楼盘化解”问题,成立了预防风险楼盘工作专班,建立线上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实时监管开发企业预售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预售资金优先用于项目建设。针对长期未清理往来账资金问题,产权交易中心成立专班,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同时,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确保不产生新的往来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做好年终扫尾工作,2022年,我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项目计划实施74个,年计划投资额17.23亿元。截止12月底,已完成投资17.66亿,占年度投资额102.5%。②加强技术培训,2022年12月,已组织相关科室人员针对项目申报和策划开展专项学习,目前已成功申请到2023年省级样板3个,预计补助资金3000万元。向各成员单位征集2023年项目2次,待三明分解指标任务后,制订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作考核办法。村庄规划编制和入库职能科室为规划科,2019年后该项职能因机构改革划转市自然资源局管理。③将特色精品公园和口袋公园项目已作为重点项目列入2023年我市城乡品质提升工作,目前已申请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将有力的推动特色精品公园和口袋公园项目建设步伐。④9月底我市在全省“崇尚集约建房”评比中获得第五名的较好成绩,已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截止2022年底已在贡川镇建造框架结构装配式示范房1栋,2023年计划在青水乡丰田村试点建设1处钢框架结构装配式示范住宅小区,目前已给予该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2万元/户。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2022年11月25日,依托永安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建筑业企业开展《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②2023年2月1日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带领建筑业科等科室负责人走访我市部分建筑企业,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培训,促进企业转型升级。③2022年12月至今,我局根据三明市扶持建筑业七条措施,积极引导6个非政府投资项目业主与我市本地企业签定施工合同,合同金额7227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巡察反馈后已对“十三五”规划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对未完成项目着力攻坚。目前,燕东街道林业新村地块已初步形成约70亩的连片土地,燕南街道汽车厂地块新增完成搬迁1户。我局专门从直管公房等房源中调剂出专门房源作为租赁性安置周转房,助力项目扫尾工作。②永安大道(城东大道)三期项目分两期实施。目前,已完成一期工程施工图审查等前期工作。于2023年2月8日向市政府提交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待市政府批准实施。③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因机构改革目前该职能划转至城管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我局结合职能分工,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将村镇污水处理作为乡村人居环境的重要部分,牵头组织市城投建设集团水务公司污水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定期开展村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和运行情况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②我局积极组织开展污水治理三位一体市场化工作,于2021年12月9日与永安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永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市场化项目协议书》。目前,我市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运营维护情况正常。③我局已通过会议研讨、现场勘查等方式协同相关单位加大推进项目进度,多方面细化深化解决项目施工过程遇到的堵点难点。目前2020-2021年实施的5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完工。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做好建设项目开工审批审核服务工作,定期深入企业跟踪建设情况,防止“未批先建”“边建边批”问题再次发生,自巡察反馈以来至2023年1月底已审核审批建设项目13个。②加大建筑市场行为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已对5个房地产项目及聚明德化工建设的邻苯基苯酚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未批先建行为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保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招投标市场的围串标案件。根据《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方案》(闽发改法规[2021]424号)的要求,应用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的招投标大数据分析成果 ,重点抽查存在疑似违规点的招标项目,对在线监管平台预警点(红灯、黄灯)进行处理,及时发出整改意见书或调查处理。②加强对涉及技术文件评分的招标项目监管,深入分析异常评分信息,深挖彻查招标人、评标专家、投标人、投标“掮客”隐形联系,打击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充分运用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雷同查处机制,延伸设计、监理领域招标监管工作触角,坚决打击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③2023年1月,应用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的招投标大数据分析成果,抽查存在疑似违规点的招标项目,调查、纠正红灯预警点红灯1起。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2023年1月6日,分管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当事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②已建立监管银行、开发企业2个微信工作群,每周核实1次开发企业监管银行账户资金余额。③委托福州翔升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召开监管银行与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业务线下培训会一次、线上一对一监管相关业务规范操作7次,下发相关资金监管文件3份,召开联席会2次交流监管存在的问题与经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我局进一步加强事中管理,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于未经竣工验收的项目严禁交付。自巡察反馈以来,全市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累计14个,均不存在未经竣工验收提前交付使用问题。②已加强与城管局相关科室沟通,明确对未竣工验收的项目,发现有交付使用情况的,报送市城管局,由城管局责成物业公司禁止办理交房手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加强宣传,源头管控。结合日常检查,现场发放《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0余本,督促在建项目在现场醒目处悬挂宣传条幅50余处。结合季度建安例会将定期集中讲解《条例》宣传册,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一线施工人员施工环保意识。②把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监督,融入动态监管,2022年来,我局共组织安全执法监督人员组成检查组61个183人次,对全市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发现扬尘问题15次(含喷淋降尘、车辆冲洗等)。对未按规定设置防尘降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行为的施工单位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目前,城区14个在建项目均已完成洗车台、围挡、喷淋装置等降尘设备安装。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已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管理,实现公租房租后整治工作常态化,及时堵塞公租房租后存在的漏洞。①公租房准入和退出管理水平有效提升。2022年12月已上线使用新建设的全省公租房信息系统,接受上级部门对公租房全过程运行(包含公租房保障准入申请资格的审核)的全周期监督。2022年,已对公租房全面巡查并全面完成公租房资格年度复核,发现的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8户均已查处,家庭条件发生变化仍符合保障资格的79户予以相应调整保障待遇,不再符合保障资格的27户予以清退。②及时分配公租房等房屋,2022年,已按轮候顺序及时分配新腾退的公租房38套,空置的安置房、直管公房分配给拆迁安置户等住房困难群体39套。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2022年12月9日,组织相关责任科室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岗位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履职能力。同时,加强行政处罚执行情况的跟踪落实,自巡察反馈以来,我局开出的行政处罚累计3个,均指定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每个案件线索处置有始有终,目前已结案2个,还有1个正在办理中。②2022年12月19已通知相关人员将材料补充完整,并举一反三,全面检查类似行政执法文书不规范问题,均已落实整改。同时,加强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学习,于2022年12月23日,消化科组织全体科室人员4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大家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在材料规整时要注重检查手续是否齐全,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并在党组会上多次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要求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各自分管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②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计划中,每月将意识形态具体工作细化分解至各支部,每季度末机关党委组织开展1次督查。③于2022年7月7日和12月28日分别召开1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肯定近期意识形态工作成效的同时,重点对住建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并对风险点进行逐一排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常态化开展网络舆情日常监测,指定专人每天对各类网站、论坛和贴吧进行浏览和搜索,及时捕捉可能存在负面影响的言论动向,发现问题立即上报。②对监测到的舆情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和核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第一时间将处置结果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回复给反映情况者,确保舆情处置快速、妥当,有效避免不良信息扩散发酵,出现重大舆情危机事件。③9月30日邀请市委党校老师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意识形态专题党课,针对舆情应对和处置技巧进行培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规范完善信息稿件的编、审、签、发等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实行层层审核,严把舆论导向关。②将工地围挡公益宣传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内容,定期开展巡查,形成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对不重视、不落实,发现围挡画面有关问题较长时间未整改的,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③围绕中心工作,通过微信、电视、网站等平台对外发布信息,报道住建工作亮点和特色业绩。2022年累计在各级媒体发布工作信息58条,其中国家级4条、省级7条、三明级10条,永安级35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强化信访诉求处理流程业务培训,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开展诉求处理业务专题沟通会2场21人次,提高相关岗位人员的服务意识。加强与诉求人员的沟通解释,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及时将事项办理进展情况或办理存在问题告知诉求人。②打造高效畅通渠道。按照“快接收,快转办,快回复,快录入,快办结”的原则,严格做到及时回复、快速录入、规范办理、跟踪督导。同时,按照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工作要求,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置应急处理电线件投诉,均按时限完成处理。③针对住房保障、房屋工程质量、违章搭建等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与城管、自然资源、市场监督、各乡镇街道配合执法,有力净化房地产市场、建筑业市场乱象问题,化解各类信访诉求矛盾纠纷,2022年11月以来共处理联动要件4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深入实施我市《农房建设管理“房长制”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农房建设施工关键节点“四到场”技术指导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检查,自巡察反馈以来,累计开展检查48次,逐步提升乡镇农房建设管理人员和建筑工匠的技术水平。②修订我市《永安市农房建设管理“房长制”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完善农房建设巡查管理、督察考评、责任追究等工作,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年终根据智慧房长APP平台履职数据等情况开展年度房长制工作考核通报,督促“房长制”工作落地见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乡镇开展镇村干部和工匠培训,全年完成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涉及干部252人次,建筑工匠604人次。完善工匠评价制度,实施差异化管理,提升农房建设管理水平。③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着力完善全省率先出台的农村自建房监管体制(“房长制”),2022年12月22日作为省住建厅可复制经验清单内容,予以全省推广。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加强制度学习,人防办和产权交易中心分别于2022年12月12日、12月15日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理清事假、病假、法定假与带薪年休假关系。今后将严格按照市里要求发放未休年休假报酬。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于2022年12月26日,分管领导对局财务科长及负责人事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今后务必严格按照要求报销临聘人员社保费用,同时加强人员业务学习,做好传帮带,持续开展自查与预防,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扣缴不足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各科室、馆站举一反三,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此后未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②2022年12月15日,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全体财务工作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升财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2022年12月15日,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全体财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文件精神,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端正工作态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财务工作,不得违规发放双份报酬。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举一反三,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园林中心已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中心涉及项目内页材料进行检查。同时加强过程监督,对今后项目预算编制单位、预算审核单位等提交的报告材料认真核对,确保资料的一致性,保证招投标工作在执行过程中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②2022年12月2日,园林中心已组织相关技术人员4人学习施工招标、预算编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要求大家在办理项目前期相关资料时认真审核,加强监督,将此举长期坚持执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于2022年12月15日已组织村建站全体人员结合召开办公业务会议,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招投标和省、市政府采购等相关法规规定,提升招投标相关业务水平,指导相关业务按规定组织招投标。②针对业务涉及的招投标项目(如2022年开展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槐南洋头村、西洋福庄村地形测绘等项目),每个项目指派专人负责并邀请局机关纪委、办公室等监督人员参加,做好过程跟踪和督促招标代理单位依法依规履行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公平公开公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2022年12月8日,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城投集团代建项目查看项目内页材料,对缺项漏项的材料及时通知整改。②2023年2月15日,已组织街道办、城投集团相关技术人员至我局三楼会议室学习招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安全质量等业务内容。今后我局将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项目过程监管力度,督促代建公司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设计方已根据项目实际按照项目流程完成原设计图整改,已督促监理、施工方补齐工程土石方外运等签证的佐证材料。②加强乡镇村建项目业务指导,计划近期组织各乡镇、街道管理人员学习招投标和永安市人民政府《政府工程项目增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提升我市各乡镇相关管理人员履职能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于2023年1月11日,分管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进一步提升履职态度,对代建项目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及时纠正代建单位不规范行为,避免违规现象发生。②2023年1月10日,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要求今后要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承包工程的单位须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代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截至目前已派出相关科室技术人员对城投集团代建项目进行专项行业检查和专项指导2次。②对项目存在问题计划于近期发函至城投集团要求限期整改,并责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全力支持、配合。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提升财务人员履职能力,局机关和产权交易中心分别于2022年12月22日、12月15日认真组织学习认真学习有关财经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批及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管理符合有关规定,严禁再发生该类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目前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职能已划归市城管局,尚未转入城管局专户的剩余资金为定期存款,一经到期产权交易中心将按市政府的要求进行划转。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于2022年11月已对格力空调、针式打印机进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中进行了补充登记。同时要求办公室加强固定资产规范登记,定期自查,防止漏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已责令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及人防办安装指纹考勤机,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已落实安装,人防办因处于机构改革阶段,经费审批暂缓,责令其务必先执行局机关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②进一步修改完善局《考勤管理制度》,取消原考勤奖发放,目前该制度已完成初稿,处于科室征求意见阶段。③今后将严格根据新制定的考勤制度,加强考勤结果运用,对考勤情况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通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人防办和产权交易中心分别于2022年12月12日、12月15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在今后的临聘人员招聘中,严格按照市里临时聘用人员招录要求和报批程序进行报批、录用,严禁再发生类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12月12日,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会议再次明确相关要求,截止12月底,下半年累计开展廉政谈线余人次。②规范廉政谈话记录,配备专门谈话记录本,同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对记录人员开展一对一指导,明确记录要求和规范。③强化日常监督检查,2023年2月局机关党委在开展2022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督查的同时,对廉政谈话记录本进行同步检查,发现被谈话人未签字、未表态等问题3个,已及时落实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2022年12月23日,结合下半年日常廉政谈话,分管领导对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进行提醒教育,要求其认真学习领会局制定的《述责述廉制度》及上级关于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②开展自查自纠,纳入2023年第一季度党建工作督查内容,对2018-2021年度述责述廉内页材料重新梳理归档,补充《领导班子述责述廉评议情况汇总》材料4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组织2022年以来有岗位调整、人事变动及新调入人员累计3人填写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巡察反馈来,已严格落实廉政谈话要求,组织局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领导班子和分管科室开展廉政谈线月,结合上年度党建工作督查组织专人对2019年以来局机关已上交的“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进行全面自查,整改风险点排查避重就轻,防控措施不够具体有力等问题6个。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结合“季度警示教育”,2022年11月15日,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进一步深化违规吃喝及接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净化“三圈”的实施意见》《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内容,并对“八小时之外”提出具体要求②强化日常提醒,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止酒后驾车、工作日禁止饮酒等要求,纳入廉政谈话内容。在中秋、国庆等重要的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发出廉政提醒,截至目前,累计发出廉政提醒2条。2023年1月17日,在春节前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节前警示教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守廉洁过节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③落实日常监管,在春节前夕对局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累计20余人,通过电话方式发出规范“八小时之外”行为提醒,要求其“八小时之外”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干部“三圈”管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2022年12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学习《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要求分管领导要加强上会审核把关,在上会之前要进行必要的调查论证和可行性研究。自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党组会议6次,研究议题30余个,会议尤其注重加强项目规划,确保落实资金拼盘后再执行相关项目手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2022年12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学习《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凡需报市政府决定的重要事项需先行提交党组会研究,待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条件成熟后,再行请示市政府研究决定,不断规范重大事项的决策行为、决策过程。自巡察反馈以来,针对“尽快消除永安碧桂园壹号院西侧红线外边坡支护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已落实先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再报市政府决定的要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2022年12月22日,人防办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针对支部涉及问题进行通报,并结合实际,修改完善有关党建工作制度。②开展党务干部专项培训,2022年12月14日,局机关党委组织召开第四季度支部书记联席暨党建工作督查会议,会议组织各支部书记、委员累计10余人认真学习《党支部工作使用手册》,对党组织设置及党支部工作职责进行再学习、再明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2019年局党委在开展季度党建工作督查时,已向各支部反馈过该问题,各支部举一反三,已落实整改,并在此后进一步规范了主题党日活动的记录。②2022年12月14日局机关党委召开第四季度支部书记联席会议,12月22日人防办召开党员大会,12月23日技术中心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均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相关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熟悉“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记录要求。③开展党务干部专项培训,2022年12月14日,局机关党委组织召开第四季度支部书记联席暨党建工作督查会议,会议组织各支部书记、委员累计10余人认真学习《党支部工作使用手册》,对“三会一课”主要内容和程序方法进行再学习。同时强化日常督查,2023年2月组织对各支部上年度“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2022年12月14日局机关党委召开第四季度支部书记联席会议,12月2日建筑工程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该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及时落实整改。②开展党务干部专项培训,2022年12月14日,局机关党委组织召开第四季度支部书记联席暨党建工作督查会议,会议组织各支部书记、委员累计10余人认真学习《中国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内容,对民主推荐、选举等会议要求进行再明确。③2023年2月,在组织开展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检查时,同步加强了对上一年度发展党员、民主推荐、换届选举等是否符合规范程序的检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2022年12月14日局机关党委召开第四季度支部书记联席会议,12月22日人防办支部召开党员大会,12月2日建筑工程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均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组织委员要对新发展党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进行检查,杜绝此类事情再发生。同时,对目前有发展党员的产权交易中心支部组织委员进行“1对1” 专项培训,2023年2月对新的2名发展党员材料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5个,已及时落实整改。②针对“1名党员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从网络摘抄拼凑且存在逻辑错误”问题,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3日,分管领导和支部书记分别要对当事人进行谈话教育,要求当事人本人提交书面检讨、重新撰写。③将“学习强国”纳入每月党建工作要点进行安排部署,持续强化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理论知识学习。同时,注重学用结合,适时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全年累计开展研讨3次,交流发展200余人次,切实加强党员的党性锤炼。下一步,计划于“七一”前后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理论知识线上测试或知识竞答,利用干部喜闻乐见的方式促进党的理论知识入脑入心,提升广大干部的学习自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人防办支部坚持问题导向,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党员大会,通报该问题,并结合实际,对已制定的《党员学习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等工作制度进行更新修改完善。②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制度,从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干部培训等不同层面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自巡察反馈以来累计开展党员教育活动6次。下一步计划于“七一”前后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理论知识线上测试或知识竞答,促进党的理论知识入脑入心。③加强技术指导,于2023年2月,结合党建工作督查已组织相关人员对人防办各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2022年12月12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读本,开展城市建设与城市发展专题学习。②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于2023年2月结合实际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精选学习内容,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开展中心组学习,适时邀请专家学者授课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现场调研等形式,开展卓有实效的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2022年12月14日局机关党委召开第四季度支部书记联席会议, 12月2日建筑工程支部召开党员大会,12月20日机关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均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2023年1月13日,支部书记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提高思想认识,严肃态度,在会后向组织提交了反省认识书,并重新提交了对其他党员同志的批评意见。②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党员在开展自我批评时要结合自身实际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在开展批评时党员要逐一开展相互批评,直面问题,不能以建议代替意见或应付了事。自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以来,各支部已落实党员逐一开展批评的要求。③将《永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工作要求纳入2023年2月份党建工作要点,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会前谈心谈话,并在谈心谈话的基础上要求全体党员会前填写组织生活会批评意见表,扎实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2022年12月14日局机关党委召开第四季度支部书记联席会议, 12月23日技术中心支部召开党员大会,12月2日建筑工程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均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支部要举一反三,全体党员干部要引以为鉴,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杜绝此类事情再发生。②丰富“主题党日+”,自巡察反馈以来,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开展了“诚实守信、热情服务”“集体主义讲奉献”“我们的节日·春节”“凝心聚力展风采-拔河比赛”等主题党日活动5场,进一步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充分认识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观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于2023年2月7日,局党组带头学习《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指南》,进一步增强股级职数控制意识,树立依法行政、依规用人的观念。②下一步,将继续梳理相关岗位,在保证我局各项工作平稳开展的前提下,根据各岗位实际情况逐步开展单位内部轮岗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为保证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拟通过自然退休、岗位调整等方式逐步消化现有工勤身份的股级职务人员。目前已有1名工勤人员调整岗位、2名工勤人员将于五年内退休,剩余人员将于今后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消化。②今后将按照《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指南》要求严格把关任用对象身份,不再将工勤身份人员作为股级职务的提任对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①于2023年2月7日,局党组带头学习《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指南》,进一步增强了局党组执行《操作指南》的自觉性,提高党组选人用人的政策水平。②于2022年12月20日已组织负责人事人员认真学习《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指南》,梳理民主推荐、考察等环节注意事项,进一步规范股级选拔任用程序步骤,提高工作人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业务水平,避免再次出现股级干部任用不规范的情形。

  本次巡察中,永安市住建局党组没有接到巡察反馈问题的线索。我局党组针对反馈问题,共谈线人次。

  下一步整改措施:①针对“房地产风险楼盘化解”问题。一是加大五洲凯旋门、松林轩、蓝湾园1#楼零星工程扫尾工作力度,尽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交房,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保护购房者利益。二是加快推进澜山世纪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尽快释放可售房源,促进该项目一期债权债务问题的解决。三是继续推动诚上广场项目开发企业华厦置业公司破产重整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破产重整方案,再次提请法院裁定,促进项目风险化解。四是切实加强行业监管,特别是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格落实相关制度,确保现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再出现新的“烂尾”风险。②将继续积极联系相关责任人跟踪催缴,对欠费施工企业进行资金摸底,对有保证金在住建局抵押的施工企业在取得对方授权后进行欠费抵扣。加强对烂尾工程沟通、了解,在恢复施工至竣工验收前欠缴检测费用进行代扣、跟踪催缴。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与市财政局沟通,逐年从清理历年工程欠款专项资金中支付工程项目剩余款项,并做销账处理。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坚持把整改任务融入到日常党建和城建业务工作之中,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按照要求把巡察整改抓好,以扎扎实实的巡察整改成效推进住建各项工作。

  一是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在继续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及时剖析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总结经验,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坚持以改促建,深刻理解把握在新形势下,住建工作新的职能定位,全方位解决问题,推动发展。通过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针对城建领域问题多发的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对思想、作风、纪律的教育监管,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二是坚持整改到底。针对正在整改当中的2个问题,将进一步压紧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严格问题销号管理,确保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做到全面改、改到位,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后续工作评估和跟踪督查,坚持长期整改,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三是坚持追求实效。持续推动永安城市建设发展,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城乡建设新文章,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重要动力。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围绕深化“三争”行动,深入开展“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工作,立足我市城乡建设实际情况和特色,紧盯重大项目建设关键环节,增强谋划储备深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投资建设强度,加快实施一批城市慢线、老旧小区、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营造“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永安城区建设水平,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持续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工作,奋力开创住建工作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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