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06-12 14:49点击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5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郑薇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瞿纪军先生、林炜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1)第二百条修订原因为公司所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错误;(2)第一百〇三条修订原因:公司董事会成员拟由五名增加到七名,按照规定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福建花巷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6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福建花巷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延续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延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约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同意向公司提供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000.00 元,额度种类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其目的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取得上述贷款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郑薇女士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郑英月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无偿担保,以支持公司发展。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的,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支行延续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并由关联方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延续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支行签署《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约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支行同意向公司提供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8,000,000.00元,期限为一年。
为延续上述贷款额度,担保条件为:公司股东郑薇、郑英月、福建亨味食品有限公司与花巷食新(三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福建亨味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井窠新村123 号1 幢、2 幢、3 幢全部房产及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具体以与中国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支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的,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