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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三明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来了→三明公积金官网

编辑:admin时间:2024-07-12 11:43点击数:

  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我市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共7691家,缴存职工共有23.79万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支持各类就业人员住房需求,2019年,我市制定出台《三明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规定》,由住房公积金中心设立代管户,并实现银行托收代缴功能(目前为建行、工行),规范和便利了我市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这部分群体如需缴存住房公积金,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到建行或工行住房公积金专柜办理。

  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全市已有自愿缴存者1.6万人,其中4180户家庭购房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标准实行一年一定,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调整方案,调整时间一般定在每年7-9月份。

  目前我市单位及其职工最高缴存比例为各12%、最低为各5%。缴存住房公积金执行限高保度,单位及其职工最高月缴存额5430元(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22626元计算),月最低缴存额226元(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3倍2263元计算)。

  一是住房消费类提取: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租赁住房、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和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本金、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低收入家庭职工支付物业服务费等情形;

  二是非住房消费类提取:职工离退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形。

  具体大家可以登录三明市政府网站住房公积金专题查看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中对各项提取业务的提取条件、业务流程、提供材料都有详细列明。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装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范围内。

  满足以上三个条件,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每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

  为更好地贯彻“房住不炒”“租售并举”等住房政策,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于今年4月1日起对原租房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将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每月400元,调高至每月500元,每次提取最高不超过按以上标准12个月房租,即每年最高可提取金额由之前的4800元,调高至6000元。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简化提取手续,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于2019年12月26日印发了《三明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推出逐月冲还贷业务。

  职工在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逐月冲还贷业务,逐月冲还贷实行报账制,中心按月从职工住房公积账户将款项自动提取划转至其还贷银行账户, 提取金额为借款人上月实际归还的贷款本息(不含提前归还部分本金金额)。

  该业务仅需一次办理,贷款期内自动划款,职工无需每年再到柜台办理业务。同时也极大缓解了贷款职工的即时还款压力。

  目前,我市已有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可以在e三明、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闽政通四个平台上办理。

  主要涉及一些常见的提取业务,如离退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月供、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租赁住房等业务,也提供一些职工常用的信息查询和打印功能。

  据统计,现已开通的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线项,职工通过线上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3万多笔。欢迎大家登录以上这些平台了解体验。

  三是借款申请人为三明地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实用型人才的:在三明地区购买首套自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规定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根据《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部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明住房〔2019〕6号)规定,从2020年2月1日起(以申请贷款所购房屋交易备案登记时间为准),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结清满2年后,方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部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明住房〔2017〕3号)文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即借款申请人须满足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实际拥有住房套数不超过2套(含本次申请贷款购买的住房)。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2.75%,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

  全市执行统一贷款政策,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双职工最高可贷50万元、单职工35万元,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双职工最高可贷45万元、单职工30万元。

  目前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根据个贷使用率设置流动性调节系数,当前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6,即当前二次贷款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27万元(45万*0.6),单职工为18万元(30万*0.6)。另实行人才加20万元和装配式住房增加20%额度办法。

  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职工最高可贷额度35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50万元;二次贷单职工最高可贷额度30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45万元,并设置流动性调节系数,当前调节系数为0.6。

  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二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第三套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满一年之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金。

  有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月缴存额缴交。贷款发放后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三明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将其列为失信行为,实施惩戒措施。

  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50万元;二次贷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27万元。

  职工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商业性住房贷款满一年后,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全部或部分商业性住房贷款本金。

  在本市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贷款,职工本人或配偶在本市、省内户籍所在地或配偶工作地购买自住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的,按产权比例提取),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具体材料如下:

  2.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购销合同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或职工及配偶共同购房时提供);

  5.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同父母、子女共同购房时提供);

  6.在省内户籍所在地购房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前户口应在购房地);

  7.在配偶工作地购房须提供配偶方工作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最近六个月社保(或医保)缴交明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交地为三明的,应认定其工作地为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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