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02-26 15:00点击数:
10月11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9月底我省印发了六大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并将于10月23日起正式实行。届时,我省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运营、配租、供应、分配及退出等问题,均有了明确的制度依据。
此次出台的六大办法包括:《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山西省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办法》《山西省廉租住房配租与退出管理办法》《山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与退出管理办法》《山西省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与退出管理办法》和《山西省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管理办法》。
据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对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资金保障、税费优惠等作出清晰规定。《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办法》明确了山西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三类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收取与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与使用、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的收缴、物业服务与配套设施的管理。
其他四个管理办法则分别对山西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四大类保障性住房的配租、供应、分配及退出制定了操作制度。(记者张临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