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金沙  学府    一建  德力
首页>资讯>楼市焦点>

购房需谨慎评估 有12类二手房不能上市交易?

编辑:admin时间:2024-03-12 13:25点击数:

  记者从房管部门了解到,近一段时间二手房交易产生的纠纷呈上升趋势,其中主要表现在部分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被房主卖出,导致买方不能过户。针对此类问题,房产交易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有12类二手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 这12类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为: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鉴定为危房的房屋;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到房管部门查询该房档案,确定其可以上市交易后再行购买,以免产生纠纷。

咨询热线
0598-8591900
报名参加看房团
  • 姓  名
  • 电  话
报名即可享受免费接机住宿安排! 全程免费,享受独家优惠。

手机or微信扫一扫
海南楼盘随身带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新盘代理     人才招聘     免责声明    
Copyright © 2023-2030 三明市梅列区才聘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35126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