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05-10 13:35点击数:
目前,西安高新区已建成公租房达14573套,同时有2326套已基本建成,已解决4.5万名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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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个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高新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住房困难的人员。
(1)收入标准: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标准为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468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429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900元。收入标准根据西安市对租赁型保障房现行收入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2)车辆标准: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的,单价低于15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
住房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及申请人夫妻一方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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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登录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中的高新区住房保障,注册并登陆高新区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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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注册登录高新区住房个人申请账号,进入点击【新增个人租赁】→【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上传完成保存提交就行。
“ 待确认配租资格” 指申请资料已提交市级部门进行六部门联审,待联审结果反馈后,将根据联审结果进行配租资格的确定。 对于符合高新区公租房资格条件的,将及时在住房保障专题网页中发布获得配租资格的公示。
“待报名” 指已获得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即已获得摇号资格),申请人根据西安高新区住房保障网通知公告中发布的最新“公租房摇号分配通知”(通知命名为《关于*****摇号报名方案的通知》),按照该通知中的报名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如未发布通知,即为非报名期间内,报名系统则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