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05-16 14:17点击数:
2月28日,泰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聂先生一家颁发了居住权登记证明,这是自《民法典》实施以来,泰宁县颁发的第一张居住权登记证明,
为保障住宅居住权益,聂先生于2月24日到县不动产登记窗口了解居住权办理事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给予耐心解读并提供办理所需材料清单。28日下午,聂先生及相关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前来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居住权首次登记,工作人员延时服务为其完成业务受理,半小时后聂先生一家便顺利领取到了居住权登记证明。
下一步,泰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多渠道开展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宣传,扩大不动产居住权登记的社会知晓面,积极探索居住权登记规范化制度的建设,结合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办事群众提出的新需求,完善办理流程和操作细节切实为办事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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