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05-18 00:03点击数:
近日来,省内疫情形势逐渐稳定,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提高,为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序恢复我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将我区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1.全区景区景点、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宗教场所、影剧院、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场所在落实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按接待量的70%限流开放。灯光秀、水幕秀、喷泉秀恢复播放,铁路公园观光小火车恢复运营,各乡镇圩场恢复开放。
2.网吧、酒吧、KTV、台球室、足浴场所,游艺(戏)厅、桑拿浴室、棋牌室、麻将馆等休闲娱乐场所仍然暂时关闭,待疫情形势进一步平稳后开放。
3.各类餐饮行业场所进行实名登记入场(或闽政通扫码);解除酒店、餐馆包厢一桌10人以下用餐限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接、谁负责”原则,在落实宾客名单实名备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酒店、餐馆可在同一时空举办、承办50人以下的宴席、聚会。
4.各类论坛、讲座、会议、校外培训机构等所有线下培训活动,由主办方制定相应疫情防控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后方可开办。
1.全区各机关单位、所有公共场所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继续落实测温、戴口罩、“三码联查”,强化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要求。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主管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行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发现因未落实“三码联查”等措施导致后果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3.广大市民要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自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永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日来,省内疫情形势逐渐稳定,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提高,为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序恢复我市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将我市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1.全市图书馆(书店)、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电影院、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宗教(民间信仰)等各类场所在落实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按接待量的70%限流开放。
2.各类餐饮行业场所进行实名登记入场(或闽政通扫码);解除酒店、餐馆包厢一桌10人以下用餐限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接、谁负责”原则,在落实宾客名单实名备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酒店、餐馆在大厅举办、承办宴席、聚会不得超过50人。
3.各类论坛、讲座、会议、校外培训机构等线下培训活动,由主办方制定相应疫情防控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办,由行业主管部门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4.KTV、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歌舞厅、台球室、足浴场所等休闲娱乐场所仍然暂时关闭,待疫情形势进一步平稳后开放。
1.全市各机关单位、所有公共场所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继续落实测温、戴口罩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强化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要求。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主管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行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发现因未落实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措施导致后果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3.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安全、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尤其对减少重症和死亡效果明显。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居民朋友们,要积极进行加强免疫,进一步筑牢群体免疫屏障。
4.当前,国内疫情仍然严峻复杂,逐步放开社会面的疫情管控措施不等于解除防控,广大市民仍要关注国内高、中风险区划分,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自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5.境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内其他发生疫情的重点地区入(返)永人员要严格按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不配合管理或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近日来,省内疫情形势逐渐稳定,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提高,为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序恢复我县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将我县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1.全县景区景点、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青少年宫、宗教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场所在落实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按接待量的70%限流开放;各乡镇圩场恢复开放。
2.网吧、酒吧、KTV、台球室、足浴场所,游艺(戏)厅、 桑拿浴室、棋牌室、麻将馆等休闲娱乐场所仍然暂时关闭,待疫情形势进一步平稳后开放。
3.各类餐饮行业场所进行实名登记入场(或闽政通扫码);解除酒店、餐馆包厢一桌 10 人以下用餐限制;按照 “谁主办、 谁负责” “谁承接、谁负责”原则,在落实宾客名单实名备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酒店、餐馆可在同一时空举办、承办50 人以下的宴席、聚会。
4.各类论坛、讲座、会议、校外培训机构等所有线下培训活动, 由主办方制定相应疫情防控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后方可开办。
1.全县各机关单位、所有公共场所要坚持 “人、物、环境” 同防,继续落实测温、戴口罩、“三码联查”,强化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要求。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主管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行 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发现因未落实 “三码联查”等措施导致后果的, 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3.广大市民要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自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近日,省内疫情形势逐渐稳定,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提高,为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序恢复我县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将我县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1.全县景区景点、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宗教场所、影剧院、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场所在落实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按接待量的70%限流开放。各乡(镇)圩场恢复开放。
2.网吧、酒吧、KTV、台球室、足浴场所、游艺(戏)厅、桑拿浴室、棋牌室、麻将馆等休闲娱乐场所继续暂时关闭;校外培训机构和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等所有线下培训活动继续暂停开办,各类论坛、讲座、会议等50人以上活动继续暂停,待疫情形势进一步平稳后开放。
3.各类餐饮行业场所进行实名登记入场(或闽政通扫码);解除酒店、餐馆包厢一桌10人以下用餐限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接、谁负责”原则,在落实宾客名单实名备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酒店、餐馆可在同一时空举办、承办50人以下的宴席、聚会。
4.全县各机关单位、所有公共场所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继续落实测温、戴口罩、“三码联查”、一米线,强化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要求。
5.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主管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行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发现因未落实“三码联查”等措施导致后果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6.广大市民要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自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近日来,省内疫情形势逐渐稳定,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提高,为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序恢复我县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将我县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1.全县景区景点、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宫、宗教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场所在落实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恢复开放;各乡镇圩场恢复开放。
2.网吧、酒吧、KTV、台球室、足浴场所,游艺(戏)厅、桑拿浴室、棋牌室、麻将馆等休闲娱乐场所仍然暂时关闭,待疫情形势进一步平稳后开放。
3.恢复开放各类餐饮行业场所,餐饮场所同一密闭空间不超过10人用餐;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接、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入场(或闽政通扫码)、宾客名单实名备案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4.各类论坛、讲座、会议、校外培训机构等所有线下培训活动,由主办方制定相应疫情防控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后方可开办。
1.全县各机关单位、所有公共场所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继续落实测温、戴口罩、“三码联查”,强化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要求。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主管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行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发现因未落实“三码联查”等措施导致后果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3.广大市民要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自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近日来,省内疫情形势逐渐稳定,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提高,为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序恢复我县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将我县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1.全县景区景点、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宗教场所、影剧院、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场所在落实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按接待量的70%限流开放。
2.网吧、酒吧、KTV、台球室、足浴场所,游艺(戏)厅、桑拿浴室、棋牌室、麻将馆等休闲娱乐场所仍然暂时关闭,待疫情形势进一步平稳后开放。
3.各类餐饮行业场所进行实名登记入场(或闽政通扫码);解除酒店、餐馆包厢一桌10人以下用餐限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接、谁负责”原则,在落实宾客名单实名备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酒店、餐馆可在同一时空举办、承办50人以下的宴席、聚会。
4.各行业要全面核查员工健康状况和旅居史,建立返岗员工健康管理台账,实行“一人一档”管理。从业人员返岗前需落实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方能返岗,之后每周按频次核酸,并做好员工健康监测。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严禁体温异常或者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返岗上岗。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时,应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向属地乡镇、村(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5.各类论坛、讲座、会议、校外培训机构等所有线下培训活动,由主办方制定相应疫情防控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办。
1.全县各机关单位、所有公共场所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继续落实测温、戴口罩、“三码联查”,强化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要求。发现发热人员、红码或黄码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明人员,应立即登记并上报属地乡镇、村(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主管行业的监督管理,不定时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督促各行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发现因未落实“三码联查”等措施导致后果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3.广大市民朋友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4.广大市民朋友要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自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餐饮服务等部分行业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县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松懈,同时,对进入本单位及行业主管的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的人员要落实“三码联查”,入口做好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发现健康码异常情况要及时登记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1.提倡“红事缓办,白事从简,宴席不办”,酒店、酒楼继续停办各类宴席、聚会,每个包厢限一桌10人以下用餐;餐馆、小吃店等餐饮场所同一密闭空间不超过10人用餐。农村宴席、聚会参照执行。
2.倡导预约就餐、错峰就餐,引导使用公勺公筷、实行分餐制,座位之间要加大间隔,提倡打包外带或外卖配送,外卖配送一律采取“无接触配送”方式。
3.各餐饮服务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定期组织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三码联查、测温、戴口罩、一米线”措施,做好日常通风消毒工作。
4.各乡(镇)建立巡查制度,对辖区内“红白喜事”加强监管,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规行为,不服从制止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5.全县A级景区、户外游乐场所、户外运动场所(馆)在严格执行“预约、错峰、限流”的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
6.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监督指导,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力,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餐饮服务等部分行业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县景区景点、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宗教场所、影剧院、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场所在落实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按接待量的70%限流开放。
2.网吧、酒吧、KTV、台球室、足浴场所,游艺(戏)厅、桑拿浴室、棋牌室、麻将馆等休闲娱乐场所仍然暂时关闭,待疫情形势进一步平稳后开放。
3.各类餐饮行业场所进行实名登记入场(或闽政通扫码);解除酒店、餐馆包厢一桌10人以下用餐限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接、谁负责”原则,在落实宾客名单实名备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酒店、餐馆可在同一时空举办、承办50人以下的宴席、聚会。
4.各类论坛、讲座、会议、校外培训机构等所有线下培训活动,由主办方制定相应疫情防控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后方可开办。
1.全县各机关单位、所有公共场所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继续落实测温、戴口罩、“三码联查”,强化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要求。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主管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行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发现某行业因未落实“三码联查”等措施导致后果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3.广大市民要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自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