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06-11 15:56点击数:
,发挥集聚效应;加快培育发展中小城市和中心镇,推动形成合理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国家级建制镇示范试点:翔安区新圩镇、晋江市金井镇、涵江区江口镇、仙游县榜头镇。
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晋江、石狮、德化、光泽、邵武、福清、长乐、大田、屏南、福安、东山、永安、漳浦、长汀、上杭。
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福清市江阴镇、闽侯县青口镇,龙海市角美镇、漳浦县杜浔镇,晋江市金井镇和安海镇、南安市水头镇、安溪县湖头镇和龙门镇,尤溪县洋中镇,仙游县榜头镇,浦城县仙阳镇,永定区高陂镇,福安市赛岐镇、福鼎市太姥山镇。
省统计局今年4月份发布的人口数据,2010年以来,福建的“城里人”增加了289万,乡村人口则减少144万人。常住人口中,住在城镇的比重,上升了5.4个百分点,达到62.7%。
而今年3月份公布的福建省的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48%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
很少有人注意到:67%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是预期性指标;而48%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则是约束性指标。
为了确保目标达成,福建省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意见》,将任务分解成四个方面: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居住证制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民化激励机制,各地市、厅局单位,都领了任务、分了责任。
对此,福建省提出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在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建立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担机制。
充分考虑常住人口因素,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调整和完善省级财政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房等领域的投资补助办法和标准。
简单地说:哪儿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多,相应的,得到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城镇建设用地等补贴就越多。
福建省的《实施意见》还有很多人性化的设计,比如:允许进城落户农民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用地收益权等“三权”,让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时,可以少一分顾虑。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城镇化,是大势所趋。对农业转移人口来说,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能就业、可创业……是他们最朴素的心声,也是摆在城市面前的一道考题。
主管单位:晋江市委 晋江市人民政府主办单位:晋江市委宣传部 晋江经济报社
地址:福建晋江梅岭长兴路619号报业大厦17楼合作本网法律顾问: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 律师:汪卫东、苏凯屏(未经晋江新闻网授权,擅自引用本网信息,将面对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