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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官方网站南京:可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房

编辑:admin时间:2024-06-20 10:59点击数:

  日前,南京市正式出台《南京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一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南京市实际,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二是明确筹建方式。除政府提供划拨用地集中新建外,可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三是确定供应范围。优先供应最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再逐步扩面至整个工薪收入群体。四是强化供后管理。明确保障性住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每个申购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

  下一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将结合实际,科学制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套政策,切实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见效,不断满足工薪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市民的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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