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02-16 10:34点击数:
10月20日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就该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答复指出,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此外,答复就“关于不动产共有登记”等问题也做了明确回复。答复指出,不动产登记机构以少数份额共有人不配合而不予办理登记的问题,属于执行层面的问题,将加强监督指导,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切实维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为完善我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对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重新公布,各地按此标准实施征地补偿。二、各类土地征收补偿执行统一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涵盖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20%、安置补助费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80%分配使用。以上规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雄安新区可参照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月2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养老服务发展报告”新闻发布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徐向东出席发布会,介绍我省推动做好适老化改造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衔接相关工作情况。
我省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占比逐年攀升,呈现持续、快速、深度发展趋势。目前,我省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任务繁重。同时,受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水平提高和计划生育政策叠加影响,我省老年人口呈现高龄化、少子化、空巢化趋势,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复杂和严峻。徐向东介绍,我省高度重视适老化改造工作,持续推进小区坡道、加装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宜居环境。
推进城镇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2018年我省率先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制定了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因地制宜推进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力改善了老年人居住生活条件。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改造纳入完善类改造内容,要求各地积极推进补齐养老、医疗、助餐、便民市场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建设短板,最大限度方便小区群众生活。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019年4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民政厅等多部门出台了《关于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具备的条件及资金筹集、组织实施过程等措施,对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行了规范。目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均已出台加装电梯实施细则,开辟了加装电梯绿色通道,建立了行政审批“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工作机制。
不断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将贯彻落实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作为全省工程质量巡查重点内容,对不按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及使用不满足要求的建筑材料等行为,责令整改和依法处罚,不断强化工程各方主体执行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自觉性、主动性。
10月中旬,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商品房购买风险提醒函,提示广大居民在购买商品房前一定要注意查验预售许可证。原文如下:
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价格较为平稳,供应较为充足。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购房前,请通过我局官网“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专栏”,查询购买合法的商品房。在购房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仔细查验购买房产的预售许可证,并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楼幢号、项目的地理位置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方可购房。
按照市政府要求,沧州需公开选择3家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房屋价格,具体要求如下:一、报名条件1、在河北省内取得二级以上评估资质八年以上。2、无不良信用记录;3、受政府委托评估过其他项目的。二、报名提交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与项目评估申请书。2、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以上复印件均需提供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三、报名时间、地点2020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建业大厦1208房间,
3、沧州市新华区委巡视整改将筹建公办幼儿园、标准化小学,推进造纸厂项目、房产遗留问题清理规划工作
10月19日,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沧州市新华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1、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到2020年底前公办幼儿园入园比例应达到50%,年内将长芦世纪城、榕城世家、万家家园等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公办幼儿园。对辖区空闲地块进行排查,谋划建设公办幼儿园1-2所,对其他已回收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同时提速辖区教育硬件建设,加快推进学校项目。2、加快推进房地产遗留问题清理规范工作,目前10个房地产遗留问题中,5个“难”项目和众和嘉苑1个“入住难”项目全部整改到位;2个项目已通过市房地产开发清理规范办公室核定,正在报省销号转段;2个项目已逐一明确整改方案,正在加快整改。3、区计划结合旧城区改造,在南大街范围内谋划建设标准化小学1所。计划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将6个村纳入2020年农村饮水水源置换项目,全部接入城市自来水,9月底全部接通。4、严格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积极主动对接相关改造项目开发企业,及时调整规划方案,按程序加快启动实施。造纸厂区域改造项目已完成规划调整,将高层建筑全部调整为小高层、多层,目前正在进行征收扫尾。一金属项目已启动征收。果品蜜饯等3个旧改项目正在按照《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进行规划调整。
10月20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2020年第十批次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涉及沧州开发区小园村、风化店村、八里屯村,拟征收土地共2.7564公顷(41.346亩),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交通运输用地。
10月沧州市运河区挂牌住宅土地三块,从项目位置和容积率看疑似美林艺墅项目的补地信息,即将于2020年11月13日拍卖,答案届时揭晓。同时,新华区关注点极高的沧州市原白酒厂用地挂牌为商服用地,坊间流传为华北商厦五期用地,将极大弥补新华区商业资源稀缺的现状,为周边众多住宅小区提供商业价值,特别是周边在售新盘,即将于2020年11月11日拍卖。
小结:10月沧州市区出让工业用地一块,出让面积18.8083亩,起拍价1166万元;商服用地一块,出让面积111.71亩,起拍价41100万元。住宅用地三块,共计181.2404亩,起拍价总额约6.33亿元。
小结:10月份沧州市市区无拍地成交信息,沧州县城共成交土地5宗,成交面积共计222.6647亩,成交总额为20079万元。
(一)、碧桂园凤凰城一期获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沧县瑾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址位于沧县纸房头乡南小营村北侧,建筑规模71988.835㎡,合同工期2020年9月25日-2022年5月30日。
(二)、宏宇海棠湾规划及其建筑方案公示:共规划14栋住宅楼,共762户,容积率2.184,建筑密度19.76%,绿地率35.02%,停车位共1095个。
10月份沧州市区获得预售许可证项目共8个,获得预售许可证共计19张,预售面积173003.41㎡,预售套数1460套。
中国房价行情网发布2020年10月全国房价行情榜,榜单涉及全国314个城市综合统计房价。住宅市场前三名分别为深圳、北京、上海。沧州城市房价均价10954元,环比上涨4.25%,同比上涨1.1%,位列全国66位,全河北省第4名。其中沧州市市区房价均价13256元,运河区均价14539元,环比上涨4.56% ,新华区均价10365元,环比上涨1.03 %,沧县房价7175元,环比下跌2.18 %。沧州新房楼盘均价12253,统计楼盘19个(具体在统楼盘不明)。
10月沧州市区热门新房成交套数约1940套,目前沧州市市区新房市场楼盘众多,房源充足,以2022年、2023年交房项目居多,西北板块和高铁新城板块楼盘关注点颇高。
眼见即将年底,第四季度继续拼抢市场额火力十足,极易引发更大一轮降价潮和促销潮,十一月初已有多家楼盘透露折价销售信息。
从购房者角度窥视,低价房、特价房、低首付成为刚需客户优选,而改善型客户占比越来越大,普遍受欢迎的三居室在沧州持续热销,面积区间越来越大,洋房市场占比增多,为改善型客户所青睐;沧州市区部分投资客户开始纷纷入市,一线房企、本地品牌房企的新入市降价房源为首先,预计11月份投资成交量会增大。
目前沧州市区热门在售包括即将入市的项目共计42个。市场存量套数约三万套,后续土地征收工作还在持续稳定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