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瑞政办〔2023〕6号)、《瑞安市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瑞住建发〔2023〕25号)等文件精神,相关职能单位对各申请家庭进行准入条件审核。经审核,拟对下列75户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6日止,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反映(联系电线,地址:安阳街道安阳路95号307室)。
附件:瑞安市2023年度拟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名单(货币补贴年审第四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