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梁萍 通讯员 蒙建丽)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和标准自今年3月3日起施行。
据了解,我市公租房保障的范围和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其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标准为人均月收入低于1800元(含1800元),且家庭资产净值低于11万元(含11万元);住房困难家庭的标准为无房户、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含13平方米)。
根据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和标准以及我市公租房管理暂行办法,申请公租房必须以家庭为单位,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家庭除要符合保障范围和标准之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即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2年以上、或取得本市《暂住证》(《居住证》)且在本市市区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含2年)的非本市市区城镇居民户籍家庭;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作为成员参与申请;离异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列入抚方的家庭成员申请;单身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必须年满20周岁。
市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和标准的施行,将为我市开展公租房保障申请受理审批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同时,在今后的执行过程中,还将视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水平以及我市公租房供需情况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据介绍,今年全市计划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360套。目前正在建设中的红岭公租房项目已有多幢楼房竣工,正在完善公共部分工程,近期可陆续交付使用。该项目共有2008套住房,设置有燃气灶、抽油烟机、热水器等厨电配套,综合商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物业管理、青少年和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公共配套设施正在逐步建设和完善当中。 下一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