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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百顺房产速看!三明首批已备案房地产中介已公布!提醒:未备案的不受保护!
时间:2023-10-16 14:06浏览: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有效期为两年,目前市区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经纪机构11家(名单附后)。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现要求未登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公告之日起15天内向工商注册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备案登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将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且通过媒体曝光。

  在此,温馨提示需要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业务的市民,建议您可查看该机构营业场所是否悬挂《福建省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也可以登录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询,请勿委托无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业务以免造成损失。若您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利益受到侵害,可拨打以下电话向有关部门反映,三明市住建局:8581376;三明市市场监管局:12315、8289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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