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3-12-20 11:50点击数:
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服务。负责市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直管公房(住宅、非住宅)管理和服务。
2014年度,我单位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效益 1、2014年度中心集中对市区3422套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截至12月底前,已对3106套保障性住房进行了核查,发出整改通知书31户,收回保障性住房21套,取消住房补贴125户。对18户保障性住房家庭进行整改,追缴租金补贴12.5万元。 2、市区新增廉租住房受益家庭169户。其中,实物配租3户、租金补贴152户、租金核减14户(纳入实物配租指标),、全年共发放市区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640.64万元,共计有905户、1677人享受廉租房租金补贴,发放额较去年增加135万元。 3、共新增高端人才租赁用房20户。 4、截至12月底前,收缴保障性住房租金合计412.3万元,超额完成租金收缴目标的106%,计212.3万元。 5、收取非住宅类租金1464万元,收缴率100%。 7、全面推进危房排查工作,共排查保障性住房185幢(间)、建筑面积29.96万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房屋126幢、29.23万平方米,土(砖)木结构房屋59幢(间)、0.73万平方米。经排查,共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40幢(间),涉及房屋建筑面积6159.65平方米。其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需停止使用的房屋共17幢(间),建筑面积1749.64平方米;房屋主体存在局部安全隐患,需进行加固处理的23幢(间),建筑面积4410.01平方米。全年共投入46万余元用于4.6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及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全年处理、回复各类信访案件3件,8890便民服务平台转接受理案件12件,确保市民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9、共对4845卷、1001件保障性住房档案进行立卷归档。 10、截至目前信息系统90%以上的功能已初步实现,并对现有的部分档案材料进行重新录入。 11、积极配合东景小区提档改造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化管理进程。结合金竹苑二期保障性住房拟投入使用,协助金竹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就小区物业服务社会化召开业主代表大会,选聘物业企业。 二、存在主要问题 1、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缺少法律法规依据,管理难度增大;2、市区住房保障工作的扩面,相关管理机制未能跟上;3、是部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与当前的住房保障工作要求还有差距;4、单位现行体制与当前所从事工作的矛盾较为突出,主要集中在人员和经费上。 三、下步打算 1、继续深化单位作风建设,提高人员队伍素质,强化为民服务理念,逐步完善以行政管理、业务管理、质量管理和培训管理为主体的管理体系,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品牌,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2、深入开展住房保障服务基层活动,变“等上门”为“登上门”,为群众提供零距离的沟通和服务。3、有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坚持“新房新制度、老房老办法”。4、2015年度,中心将继续深入违规、违约使用保障性住房整改工作,对不再符合相关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取消保障资格,收回保障性住房。5、积极推行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市场化,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后期管理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管理制度以及监督考核管理办法。 6、认真做好危旧房屋的整修、整固工作,完善对保障性住房使用安全监控、检测体系,查漏补缺,合理制定2015年度保障性住房维修计划,实施危旧房屋的整修、加固和改造工作。7、逐步实现住房保障“精细化”的动态管理,对我市保障范围内需要保障的人员、保障房屋的配置、现有保障资源等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地调整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
1.受奖惩情况:无 2.有关评估情况:无 3.涉及诉讼情况:无 4.社会投诉情况:我单位未接到社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