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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居住证新规 沪杭第二批次供地清单上架三明市房产交易中心

编辑:admin时间:2024-05-28 21:11点击数: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内容主要为调整青岛非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同时包括优化限售条件,支持刚需、改善需求等,具体如下:调整青岛非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限购区域首付比例不变,首套最低30%、二套最低40%;非限购区域首付比例首套最低调整为20%、二套最低调整为30%;优化特定条件群体商品住房上市交易年限,即新建商品房出售条件由网签满5年变更为网签满3年或取证满2年,二手房出售条件由取证满2年变更为取证满1年;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即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优鲜卖”模式,促进“卖旧买新”“卖小换大”;以城市更新优化住房供给,即鼓励各区(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货币化安置,试点房票制度。

  摘要:成都市公安局发布通知,《成都市居住证管理细则》正式印发,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细则》明确,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条件之一的来蓉人员,经申请,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可以当场发放居住证。相关条件包括:(一)合法稳定就业(含灵活就业)。是指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二)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三)连续就读。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四)其他。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的。

  摘要:江苏省印发了《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围绕全面促进消费、优化投资结构、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高供给质量等8个方面提出82条具体举措。《方案》提到,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序扩大住房消费。大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支持住房租赁企业专业化、机构化发展,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落实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以人口净流入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摘要: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建立健全经济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信息共享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严防房地产、金融、财政等重点领域风险叠加共振。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建设,推动完善中小法人金融机构治理体系。扎实做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房地产风险化解处置。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摘要: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系列公积金新政,包括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五项内容。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70万元。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同时,在芜湖市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摘要: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在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方面,一是提高提取额度。职工住房消费类公积金提取额度,由原来的提取账户余额的90%调整为账户余额保留100元以上,提取额为百元位取整计算。二是实行代际互助。购房提取:提取人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未超过2套,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持父母或子女购买本市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偿还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可申请扣划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父母或子女购买本市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方面,一是提高新发生购房贷款额度(不含商转公)。职工及配偶均正常缴存公积金,在鄂州市购买商品房且为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时,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50万元调增20%至60万元;职工及配偶均正常缴存公积金,在鄂州市购买非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时,最高限额由40万元调增25%至50万元。支持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购置本市自住住房,在符合贷款政策条件下,职工及配偶均正常缴存公积金,且为首套首贷时,贷款最高额度为65万元;非首套首贷或单方职工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同时,取消第二次贷款时间间隔限制。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后,符合贷款相关规定的可即时申请第二次贷款。

  摘要:福建省三明市发布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延长部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贷款政策执行期限。2022年出台的“取消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间隔期、实施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业务、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降至20%、第二次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降至30%、生育二孩或三孩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另加5万元”的贷款政策执行期限(原执行至2023年5月31日)延长至2024年5月31日。二是提高三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5万元,即: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三元区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5万元,其他县市(市、区)双职工55万元、单职工4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全市统一为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35万元,政策调整执行期限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三是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三明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摘要: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新政,自2023年6月1日起,十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同时,十堰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家庭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在湖北省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最高可贷额度按现有额度(60万元)的1.2倍(72万元)申请,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规定比例。

  摘要:苏州住房公积金再出新政,对于苏州市缴存职工在苏州市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作购房首付款使用;提取公积金用作首付款后,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来申请公积金贷款,已被提取的公积金一并计入有效账户余额,用作贷款额度计算。

  摘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佛山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同一提取年度内,职工可选择按年提取或按月提取其中一种方式办理,每次提取应满足相应的时间间隔:按年提取,每个提取年度可申报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应间隔12个月以上;按月提取,每月可申报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应间隔1个月以上。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在月租金不超过月最高可提取额度的情况下,可提取额度以实际房租支出核定;月租金超过月最高可提取额度的,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年最高可提取额度超6万元。该通知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11、泉州:调整公积金政策,取消贷款时间间隔、租房提取额度最高至1200元

  摘要: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再次出台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通知文件。其中,取消贷款时间间隔。缴存职工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次月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父母和子女参与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业务的,在解除委托逐月提取还贷手续后,次月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高租房提取额度。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每人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月800元提高至1000元。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每人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每月1200元。此外,推行“带押过户”模式办理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

  摘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根据通知,首先实行专户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选择符合监管要求的商业银行作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并与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一次预售许可证对应一个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监管账户名应当体现“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户”字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应当载明监管账户信息,监管账户专用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和拨付,不得开通任何形式的自动扣款业务,不得作为其他贷款的还款账户或还款担保账户。对相关部门依法冻结和扣划预售监管资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业银行应及时书面告知房地产管理部门。规范资金缴存。商品房项目预售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地产营销场所入口处、签约缴款处和其他显著位置张贴预售监管账户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合同签约前书面提示购房人,告知应该将定金、首付款等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并及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要求购房款存入非监管账户,严禁预售资金“体外循环”。

  摘要: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措施》提到,稳定房地产民间投资。运用好专项借款、配套融资等相关政策措施,扎实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民间投资参与“两旧一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优化土地市场交易环节,对采取定向挂牌以及仅有一人报名参与竞拍的出让地块,取消现场交易环节,民间投资可以直接电子挂牌交易并确认竞得。

  摘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广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用足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工具,保持开发贷款和债券融资稳定,加快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对并购出险和困难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支持租购并举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鼓励银行机构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长租房市场发展提供多样化信贷融资服务,满足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合理信贷需求。推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发展租赁住房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

  摘要:5月29日,上海土地市场官网发布上海市2023年住宅用地出让预告。公告显示,上海市拟于6月6日-6月9日期间,发布16宗住宅用地出让公告,7月中上旬开始组织交易活动;拟于6月26日-30日期间,发布9宗住宅用地出让公告,7月底开始组织交易活动。25宗地块合计出让面积118.91公顷。

  摘要:杭州市区2023年第二批拟出让住宅用地清单公布。本次拟出让地块52宗,总用地面积233.8公顷,包含了首批清单未出让的7宗地块。本批次环比首批计划供应73宗地块(总面积314.8公顷),减少了81公顷,减幅25.7%。本批次拟出让时间段为2023年6月至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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