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06-26 15:18点击数:
相继出台,为在生态新城就业人员提供安家补助、生活补助、人才补助、住房保障等超多“政策礼包”
为加快推进三明·中关村科技园建设,快速实现“聚人气、造业态”的目标,打造三明人才政策洼地,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工作或服务的企业注册地须在三明·中关村科技园创新中心内,且与三明中关村科技园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入驻协议。
(二)生活补贴以电子消费积分的方式发放至员工个人“一卡通”系统账户。该积分不累积、不兑换现金,仅限当月使用,次月清零。
为助力三明生态新城产业发展,服务区域入驻企业员工,满足企业员工住房刚性需求,特制定《三明生态新城入驻企业员工购房优惠办法》。
首批优惠房源位于三明生态新城虬江街道金洲美一城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店面、车库车位、商墅等)和吉祥苑部分商品住房。
1.符合经营贡献条件的企业员工,以企业为单位申请,将企业年经营贡献地方实得部分作为考核依据,每贡献100万元地方实得部分,提供1套优惠商品住房购买名额,最多享受20套。
2.以个人名义申请的购房者,须与园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6个月(含)以上。
3.三明生态新城入驻企业员工(含派驻至生态新城企业单位、参照总部管理的人员)。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的企业员工,享受商品住房总价的15%优惠。
大学本科以下学历的或中级职称以下的企业员工,享受商品住房总价的10%优惠。
为解决三明生态新城入驻企业(公司)员工“住宿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配套服务,快速聚集人气,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注册及办公地在三明生态新城12平方公里红线范围内的企业(公司)员工;
(三)员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在生态新城范围内没有住房的,且员工目前租房居住的。
(一)本办法适用于租赁非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集团公司宿舍的按原规定价格执行,不再另行补助);
(二)企业(公司)员工租赁宿舍必须在三明生态新城12平方公里红线范围内。
(一)入驻企业(公司)高管和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租金补助50%,每人每月最高补助不超过20元/平方米,补助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
(二)入驻企业(公司)其他员工租金补助30%,每人每月最高补助不超过10元/平方米,补助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鼓励节约集约租房,每间住两人或两人以上,每人每月补助不超过200元,补助总金额不超过房租总金额的80%。
(三)入驻企业(公司)跟岗实习培训人员每人每月给予住房租金补助10元/平方米,补助面积不超过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