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在购买房屋之前,需要与卖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了解房屋的整体现状和产权状况。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等。
如果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并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买卖双方需要协商确定房屋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成交价格、交付时间等事项。
买卖双方需要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接受审查。管理部门会查验相关证件,审查产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可以办理过户手续,而无产权或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房屋则会被拒绝申请。
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逐级申报审核批准,买卖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
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不同,税费的构成也不同。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他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会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对于需要贷款购房的买方,需要与卖方一起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会审核买方的资信,并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贷款额度。待产权登记变更完成后,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在办理过户手续和按揭贷款时,买卖双方需要向房产中介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佣金,并缴纳过户公证费、契税、印花税、评估费、保险费等税费。同时,需要注意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要提供原件并经过公证处、银行、房地局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