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市公证处是永安市下属事业单位。为满足福建省永安市公证处公证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强、精通公证业务、熟悉电脑及相关业务软件操作、能够独立办理公证;
(4)有较强的亲和力、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工作安排。
2.报名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公证处(永安市燕西街道南翔路2199号11幢永安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206),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线)网络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档及个人简历和1寸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公证员执业证、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压缩打包,发至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2)现场报名:带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公证员执业证、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及1寸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
永安市公证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由招聘单位实施,采取谈话问答方式综合评判。最后按面试情况(不用笔试),确定体检、考察和政审对象。
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缺席取消聘用资格。
结合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拟聘用对象进行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所招聘人员为非编制合同制员工,具体薪酬待遇面议,五险一金等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同时,根据劳动法等规定享有公休、婚假、丧假、产假等规定的福利。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