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住房公积金官方接连发布最新政策,自4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一起来看看~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续期的通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可以100%提取的政策延续至2025年10月31日。
1、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内无任何住房可办理,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
2、多子女家庭职工在本市内无任何住房可办理,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3、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可办理,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不是,是政策有效期内(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缴存的公积金可以100%提取。
2023年11月起,政策实施,目前截止时间是2025年10月31日,合计月份是24个月。每月缴存额x100%x可提取月份=可提取的金额
租房提取申请后一般是三个工作日内到账。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选取城市:深圳)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选择“提取记录”-查询提取资金到账信息(含银行账号)。
公积金提取本身不会直接影响到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但深圳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等因素密切相关。因此,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建议保留足够的余额。
近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加大对异地购房使用的支持,对异地购房提取和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不再设置地域、户籍等条件。
进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无房群体解决住房问题,新市民、青年人、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以及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存在公积金贷款逾期的缴存职工设置提取要求,要求应先清偿还公积金贷款逾期才能办理提取业务。对于办理销户提取的缴存职工,应优先使用账户余额冲还公积金贷款。
增加了非住房贷款方式(即全款或分期付款等方式)购买二手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才可申请提取的要求。
进一步明确了除配偶外,职工与他人共同购买同一自住住房,且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占有的产权份额核定。
近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优化调整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拟优化调整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条件。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缴存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非本省户籍,在我省住房公积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停缴满6个月以上,且未在外省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本省户籍,在我省住房公积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停缴满12个月以上,且未在外省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