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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管理局官网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时间:2023-10-27 18:01浏览:

  2020年,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领域的各项法治工作,在市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杭州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把握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统筹谋划,目标任务落实,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列为我市地方性法规正式立法项目,《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和《杭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列为我市政府规章正式立法项目,《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列为我市政府规章调研项目。为保障立法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局结合立法工作实际,成立局立法专项领导小组,指导立法工作的开展;印发立法工作实施方案,不断规范立法工作流程,稳步推进立法工作进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和《杭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均于6月底前完成立法调研、意见征询、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并拟定草案报审稿正式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审核。其中,《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报送省人大进行审议,拟定于2021年4月份通过审议后颁布实施。《杭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已完成公众意见征求和草案定稿工作,并报送市府办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因国务院《住房租赁管理条例》已进行意见征求工作,故暂停《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以保障文件内容规定的一致性。此外,我局将继续做好与省人大、市府办等部门的后续配合工作,积极推进草案的审议工作,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尽快施行。

  2020年,我局持续深化“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在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中明确“两高一低”整治工作目标并分解任务;二是加强诉源治理工作,针对发案率较高的案件类型和领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进行分析,尤其是败诉、被纠错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三是建立健全行政诉讼复议月度考核通报制度,就每个月行政诉讼复议发案量、办理情况和败诉情况予以通报,其中涉及案件败诉、被纠错的,相关业务部门在月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并在月度工作例会上做案件败诉(纠错)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四是集中骨干力量开展难点案件专案评估和分析。积极发挥局系统法学专业工作人员和部门业务骨干的力量,对政府信息公开、履职申请等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疑难案件进行研究、讨论、分析,总结出行而有效的处理方式方法,推进疑难案件的办理工作,降低行政诉讼复议案件的败诉(纠错)率;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工作程序,落实具体工作要求,加强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降低行政诉讼复议案件的发案率。

  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行政诉讼一审发案量共计21件,同比下降30%;行政复议案件发案量共计10件,同比下降44.4%。行政诉讼(含一、二、再审)败诉率从4.4%下降至2.94%,复议败诉率仍为25%。行政首长出庭率达100%,超过市考评办的考核要求。

  统筹“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和提高“行政执法监管系统”系统应用的目标,结合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等领域的实际情况,我局对全市各区、县(市)住宅小区集中开展为期专项检查活动,不断促进小区环境治理工作的改善;不断加强对房屋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检查工作,尤其是房产中介企业或工作人员克扣房屋出租人给予租客的租金减免等情形的查处,维护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稳定;结合我局商品住房预售证发放情况,不断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检查工作,特别是预售合同签订和交付样板房设置情况,竭力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同时,及时调整“行政执法监管系统”系统的执法人员信息和监督检查对象信息,不断加强执法人员对系统掌握和运用的培训工作,不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

  不断深化对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管理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规则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开展进行规范。尤其是受市人大常委会或市政府委托,起草、修订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以及以局名义印发涉及住保房管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工作开展流程、工作要求等内容。通过领导工作部署、加强专项考核等方式,不断增强局系统各处室、单位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有效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并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的编制和公布工作。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我局加强了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的信用监管力度,以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在不断深入信用工作的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完善我局现行信用信息管理制度,以建立由严重失信名单、不良信息、守信信息和基础信息构成的信用分类分级监管体系,并明确局机关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与各行业协会的职责界限,搭建行政监管与行业自治管理的双重管理模式,完善信用档案的退出和修复机制,对全市房地产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管。目前,《杭州市社会信用管理条例》草案正在向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我局将根据《条例》规定的内容及时调整制度内容,并适时推进制度的制定工作,争取尽快施行。

  1、立法工作程序有待完善。在《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和《杭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过程中存在对立法工作程序和前期工作内容不了解的情况;行政规范性文件未进行三统一登记即对外印发施行;未按规定及时就新增规范性文件申请备案,备案材料不齐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普法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2、“两高一低”整治压力不减。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履职答复等行政工作中仍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行政行为不当、答复内容缺失等问题,极易造成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发案量的增加和败诉率提高。

  3、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存在行政执法制度不健全的情况,部分违规情形无章可循;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未严格按照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原则执行;执法队伍力量明显不足,致使执法工作覆盖区域不足。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水平,2021年我局将贯彻落实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加强起草部门立法工作参与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推进立法工作严格按程序开展,确保《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和《杭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尽快出台施行;提高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住保房管系统行政管理体系。

  2、需尽快完善局系统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工作开展的流程和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的开展;有序推进局处罚裁量基准修订、信用信息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审查及印发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

  3、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制度,继续深化“互联网+监管”工作,通过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强度,提高整体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掌上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4、深化“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着重于政府信息公开、履职申请答复等工作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效降低发案量、控制败诉率。

  5、进一步健全完善住保房管行业信用体系,调整完善信用信息分类分级监管体系,加强对我市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同时,我局还将进一步做好与全市各单位的信用信息数据联动工作,提高信用数据的收集和使用率,积极推进“信用杭州”的建设。

  2020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依法治市办等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取得了一定成绩,展现了一些工作亮点,但仍存在许多需要继续完善的地方。下一步,我局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法治建设,不断加强法治教育与监督,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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