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使用监管工作。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落实住房保障政策。牵头全市棚户区改造的规划编制、计划执行、政策制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审计工作,参与城镇棚户区改造资金筹措。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组织实施房地产调控。指导城市房地产开发,负责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产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