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办发﹝2019﹞63号)、自治区委编委《关于乌鲁木齐市县级事业单位调整的批复》(新编委﹝2019﹞63号)和自治区委编办《关于推进和规范县级事业单位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新编办函﹝2019﹞11 号)精神,主要职责为:
(一)承担购房资格审核、房源信息核验、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及存量房交易资金管理等存量房转让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等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12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法制科、财务科、综合业务科、存量房转让业务科、抵押业务科、商品房交易科、租赁业务科、测绘成果应用科、档案管理科、信息管理科。
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编制数76,实有人数118人,其中:在职73人,增加0人;退休45人,增加3人;离休0人,增加0人。
开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主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政务服务热线